Published by admin at 2018-05-16 2017/18課稅年度利得稅、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的稅款寬減
財政司司長建議一次性寬減2017/18課稅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利得稅、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,每宗個案以30,000元為上限。這項寬減建議須經修訂《稅務條例》才可實施。
利得稅的寬減上限以每個業務計算。薪俸稅的寬減上限以每個個人計算;如果夫婦是合併評稅,則以每對夫婦計算。至於個人入息課稅,未婚人士的寬減上限以每個個人計算;已婚人士須夫婦一同選擇個人入息課稅,寬減上限亦以每對夫婦計算。